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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晋城签订全省首个市级建筑行业集体合同

    • 更新时间:2011-8-7 18:35:37  文章来源:太原晚报
    • 责任编辑:钢结构招聘网www.mygjg.com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

     

      8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总工会获悉,经过多次集体协商,晋城市建设系统工会与晋城市建筑业协会就《晋城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达成协议,这标志着晋城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行业集体协商制度。


      据介绍,晋城市现有48家不同性质的建筑企业,从业人员两万余人。为了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晋城市总工会从今年4月开始进行首轮协商谈判。经过三个月的磋商,上月劳资双方签订《晋城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对劳动就业、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工资、岗位津贴及奖金、劳动安全卫生、职工教育与培训等作了明确规定。这是我省签订的首个市级建筑业行业集体合同。


      根据《晋城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晋城市全市建筑行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不得低于980元/月(按每月21.75天计算)。对于不同工种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合同也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建筑工人工资(计件工资+岗位福利)最低为1800元/月(30天),每年工资增长幅度不能低于10%;管理人员工资最低为1400元/月(30天),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8%。


      该《集体合同》同时规定,每年7月21日至8月31日,企业须按规定按时按工种发放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安全劳动场所和安全卫生设施,按时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定期开展职工业务教育培训等。
        记者 岳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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