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规范规定的,是非抗震的长细比限值。
受压腹杆,建议按照200来取
如果按拉杆来取,例如取350,算算这些杆件的应力比,如果非常小,可以放松一些。
大跨度屋盖的长细比,受拉的最大都只能是250.抗规有规定
如果跨度小,可以不按照抗规
其实,满足稳定性,扰度,控制放松点也是可以的。
重要的杆件,保证200以内。那些次要的杆件,350以内。不同国家的规范,差别很大,没必要纠结。
规范规定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对“受压构件”是否包括压弯构件没有明确说明 。一般理解是规定的限值同样适用于轴心受压构件和压弯构件 。但规范对受弯构件并未规定长细比限值 ,而压弯构件介于轴心压杆和受弯构件之间 ,和轴心压杆同样要求 ,未必合理 。
容许长细比的数值来源于工程经验而不是对承载能力的解析,它的实质是构件的刚度指标 。
我国的这个规定,是抄的苏联的,74规范开始,一直没改。
做出这项规定的原因 , 主要是“避免构件太柔 ,在自身重力作用下产生过大的挠度和运输 、安装过程中造成弯曲 ,以及在动力荷载作用下发生较大振动”( 见规范条文说明)。从这一阐述可知 , 对非抗震结构中构件长细比的限制不属于承载能力范畴 。
美国的规范,拉杆没规定,压杆统一200以内。欧洲的复杂点,一般构件180以内,仅仅自重风荷载250以内,风荷载下受压其它受拉的350以内。
如果按陈绍蕃的说法,抗震的时候要控制,非抗震的时候不控制。如果你能确保你的房子不出问题,可以不按规范,但是一出问题,没有规范依据,很容易就担责任的。有了依据,即使规范错误也会判定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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