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规地震作用系数问题,吊车重力荷载问题。】
建筑抗震设计5.4.1荷载组合,地震作用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请问这里哪些系数是需要在组合前调整?为什么?
另,有吊车时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包括悬吊物重力,但在5.1.3条中软勾吊车可不计入,应该按哪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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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6
我理解:
1 抗规5.4.1荷载组合,地震作用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是指地震作用下结构计算之后组合前按规范要求的各种调整,具体在抗规的各章节中,如多高层砼结构,调整包括按抗震等级进行的强柱弱梁、强剪弱弯调整,0.2Q0的调整等。为什么呐?这就是规范与结构力学的区别吧!
2 对于吊车荷载,地震作用项的计算硬钩吊车取吊重的0.3,软钩不考虑,这是算质量m,即地震作用;重力荷载作用项的计算要考虑吊重,因为无论软钩还是硬钩,吊重作为竖向荷载是实打实的。(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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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6
目前钢结构规范正式报批准备中。强条还没报部强条委审,改强条也要一定时间的。最近强条委在做最新版的强条导则(指南)编写工作,目前钢结构方面还空缺。要是5,6月份成稿了,没有钢结构也不好。(王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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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6
吊车吊物重力按照5.1.3执行,软钩不计入。详情请参见朱炳寅抗规应用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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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6
这个2000年版规范新出的时候,有过本手册,把各种调整系数什么时候乘说得挺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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