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轻钢厂房,就相对容易处理,柱子分轴压构件和压弯构件: 1.如果是轴压柱,请参见《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19页5.4.6条规定架设纵向加劲肋: 
2.如果是压弯柱,钢结构设计规范并未给出腹板高厚比超限增设加劲肋的计算,理论上就是不允许,可参见2007年《工业建筑》第37卷5期114页《关于加劲肋设置的讨论》:  3.那么对于压弯柱构件我们也不是无法时候补救的,如果你目前的柱子是H600的,而你当前的腹板只能满足500,那么你完全可以在规范不支持加劲肋的情况下,在PKPM设计模型里把该柱子改为H500的截面,保留一侧翼缘而在600腹板高度内的500或550(留有焊接操作空间即可)增加一个与原翼缘不一定等厚的翼缘板(其实是双侧加劲肋构成),适当加厚新翼缘厚度以满足500或550截面满足强度和稳定,这样你就可以认为500或550以外的翼缘和腹板是无用的装饰等,不就OK! 4.当然对于轴压柱也可以采用第3条的方法,也省的自己手算加劲肋 5.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的超限柱子是变截面柱,一定增加新翼缘后仍是变截面(即纵向倾斜的加劲肋),且腹板高度变化尽量不超过60mm/m,这样会省钢 6.最后就是在增加加劲肋翼缘时因为钢结构是不允许在负荷状态下大量焊接的,建议施工时适当采取千斤顶临时支撑卸载措施。 谢谢! |